行政通知

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作者:海城市 点击次数:181 发布时间:2020-12-24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是在农业农村局领导和省市农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克服诸多困难,较好的完成了补贴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开展了手机APP录入和下乡核实工作,极大地为农民提供了方便,节省了费用和时间,受到农民群众的高度赞扬。现在对一年来的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1. 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20年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00万元。积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制定并下发了《关于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明白纸、详细解读了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操作程序,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对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安排。为全年农机补贴工作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完善补贴信息宣传、作息公开、公示和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协调市农机事务服务中心及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探索开展大棚钢骨架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农机补贴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我们农业农村局和农业农村发展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为我们全年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贯穿农机科和农机事务中心的全年工作的始终。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多次研读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农机补贴工作培训。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我市实施方案。为加强对补贴工作的领导,调整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农机补贴补贴工作会议,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制定各项农机补贴工作制度,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小组、核实小组,制定核实工作方案,重点研究核实工作细节,落实补贴办理、核实工作岗位责任制。把补贴工作权力装在制度的笼子里,同时要保护好干部,该负的责任一定要负,重大和疑难问题由领导或领导小组决定。

    按上级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包括农机补贴实施方案、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农机补贴政策、补贴资金和享受补贴农户信息的公示,在省农机购置补贴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示,在报纸上进行公示,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5000多份。

    二、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计划2300万元,已完成补贴资金2314.594万元(使用上年剩余补贴资金14万元)。完成了补贴宣传、方案制定、对象确认,信息录入、机具核实、补贴公示等工作。我们严格按省市补贴方案和通知要求,落实国家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按省规定的补贴目录、补贴程序、补贴额进行补贴办理,按省市规定的核实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机具核实。20191028日到2020910日期间购买的农机补贴,发放补贴表722份,补贴机具857台,受益农户704户,总补贴2314.594万元。通过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的提升了我市的农机装备总量和农机装备水平,农机保有量增加,农机作业水平提升,我市的农机耕种综合水平提升了0.5%,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91%。根据省市关于农机补贴公示的要求,将农机补贴农户信息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将补贴信息公示到镇、到村。

    三、攻坚克难充分发挥人员能动性

    2019年改革后形成农业农村局及农机事务服务中心两个的新机构,人员变动较大,对农机补贴工作造成很大困难。2020年重新调整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具体指导。克服改革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职责由哪个部门来负责不明确的问题,整合部门职责。由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负责农机补贴的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公示、组织指导、衔接上级补贴政策、信息报送等工作。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机事务服务中心的组织人员进行APP录入的受理、录入补贴系统、补贴申请资料收集档案整理、机具核实等工作。农机补贴工作责任大、风险高,补贴工作人员有怕提责任思想,为此有关领导做了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通过精心组织,科学分工,充分发挥组织作用,耐心做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等方式,提高了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群策群利,开展一站式服务。同志们为了农民利益着想,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局和中心工作人员互相配合,克服了个人家庭和身体上的困难,认真完成每个环节的工作,同时做到耐心、细心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为完成补贴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存在问题:

    一、经费保障

    补贴工作是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国家政策,资金额度大,涉及工作多,上级没有配套经费,所以需要地方财政提供经费保障。

  2. 组织保障

    补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个强有利的组织保障。2020年的补贴工作是在组织机构不健全不系统的情况下完成的,以后在组织保障和人员安排上要更加合理。职责分工应更加明确。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