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城市 点击次数:337 发布时间:2019-07-16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海城市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
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各镇(区)政府:
为贯彻落实好《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9〕90号)和《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鞍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鞍山市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农发[2019]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将继续推进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在适宜地区实行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经过充分协商,为实施好今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为方向,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凝聚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农机深松(深翻)整地技术示范应用的长效机制,科学高效地推进农机深松(深翻)整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基本原则
各镇(区)政府是实施深松作业补助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机艺融合、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原则,积极应对新变化,强化新举措,紧扣计划任务,全力推进项目实施,按季分解落实,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三、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本着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突出补助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充分尊重农民自愿,实事求是,确保完成2019年鞍山市下达我市的农机深松(深翻)整地工作任务。前期通过各镇(区)的调查摸底上报后,上级最终确定我市2019年任务计划1万亩,加上2018年完成的项目资金要可用于今年的部分约0.5万亩,2019年我市总的作业计划为1.5万亩。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充分考虑到申报了作业计划的镇(区),以及实际作业能力,下达今年的作业计划。
四、实施对象、作业模式和作业质量
(一)实施区域。在各镇(区)适宜深松(深翻)作业的旱作耕作区开展作业补助工作。实施作业补助的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实行整村整乡推进。20厘米以下为砂质土的地块不宜开展深松(深翻)作业。
(二)实施对象。实施对象为已申报农机深松(深翻)作业计划的,自愿开展深松(深翻)作业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实施对象)。实施对象应具备相应农机作业能力和条件,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作业面积原则上在500亩以上;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的作业面积原则上在200亩以上,体现规模效应。
五、技术模式和作业质量
(一)技术模式。深松采取单一深松或复式联合深松作业,深翻采取铧式犁作业。
深松(深翻)作业原则上以秋季为主,在确保农艺要求、种植质量、作业质量和作业效果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选择在春季、夏季苗期进行深松(深翻)作业。深松(深翻)作业周期一般应在三年以上。
(二)作业质量。深松(深翻)作业应能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要大于25厘米,不超过40厘米。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深松行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相邻两深松(深翻)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当地种植形式,深松(深翻)行间距基本均匀,符合当地农艺要求,深浅基本一致,无明显漏松漏翻。
六、补助标准
根据省市文件规定, 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作业补助标准为25元/亩。
七、实施程序
(一)计划下达。按照各镇(区)自主申报计划,以及鞍山农业农村局下达确定给我市的2019年实施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指导性计划,确定各镇(区)的指导性计划。
计划下达后,各镇(区)要争取完成,如果不能完成,全市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根据省文件规定“各县(市)区实际补助面积应以实际作业和最终验收合格的面积为准。对当年未完成计划形成的结转资金,各县(市)区可在下一年度按照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继续用于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支出”,我市上年未完成的资金12.387万元,还可继续用于深松作业,按2019年标准进行补助,可增加计划面积0.49548万亩。
(二)计划落实。各镇(区)应结合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实施对象承担作业任务。实施对象要与镇政府签订《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合同》,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深松(深翻)作业工作。实施对象在自有耕地(流转耕地)实施作业的,应具有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的有效凭证;实施代耕作业的,应具有实施对象和代耕对象双方签订的代耕作业合同有效凭证;代耕作业结束后,代耕对象要对实施对象实施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作业价格等情况以有效方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核实验收和监督检查。海城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的核实验收工作方案,按照省市制定的统一作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要求,组织力量,对实施对象开展的作业补助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实验收。实施对象作业结束后,各镇(区)应向海城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内容包括:实施对象与镇(区)政府签定的作业补助合同、自有耕地(流转耕地)有效凭证、实施对象与代耕对象双方签订的代耕作业有效合同、代耕对象验收有效凭证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不予组织核实验收。
验收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信息化技术在远程监测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同时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不低于20%)面积进行人工核实,综合判定核实验收结果,确保作业补助工作保质、安全、高效。核实验收材料要完整齐全,及时归档。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鞍山市财政局采取互联网或现场抽查的方式,开展对作业质量和作业数量的监督检查。
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工作验收由市农机服务中心协助完成,或委托第三方独立完成。
(四)补助资金兑付。今年我市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的面积、质量、核实全部实行信息化监测,作业补助项目实施工作要遵循先作业后补助、经验收和公示后再兑现补助资金的方式进行。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际作业并经核实验收合格的实施对象。对于代耕作业的,实施对象应在农机作业每亩实际作业价格中扣除补助部分后与雇机对象签订议定价格和收取作业费用。未实施深松(深翻)整地作业信息化监测的,不予兑现作业补助。
八、实施进度
(一)2019年1月1日-4月30日。按照各镇(区)自主申报计划。
(二)2019年5月1日-9月30日。海城市农业农村局、海城市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下达指导计划。各镇(区)确认实施区域、实施对象和完成作业补助合同签订等工作。
(三)2019年10月1日-11月30日。各镇(区)组织开展秋季作业。
(四)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海城市农业农村局完成验收、公示、资金申请工作,海城市财政局依据海城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助明细完成资金兑付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根据省市实施方案要求,成立海城市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金允和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齐战国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尤 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 彤 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李庆胜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科长
詹 嵩 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孟祥江 市农机服务中心副主任
俞 淼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科科长李庆胜担任,办公室电话3220044,邮箱:hc3224851@126.com 。
各镇(区)要有一名负责农业或农机工作的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农业、农机部门要认真负责,完成本镇(区)的农机深松(深翻)工作,督促检查农机户或农机服务组织及时完成机械作业,指导完成计划申报、任务落实、合同签订、监督检查、验收申请、镇村公示及验收等项工作。
(二)做好深翻作业补助试点工作。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综合考虑作物种类、土壤状况、自然条件、种植技术和农艺要求等因素,在适宜区域试点开展农机深翻整地作业补助工作。要以适宜性为重点,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研究确定适宜开展农机深翻整地作业的区域范围,要制定农机深翻整地作业技术标准和检测标准,加强作业效果跟踪监测,确保试点取得实效。要建立和完善农机深松与深翻整地有机结合的推广应用机制和技术体系,在作业补助项目安排上,要以深松作业补助为主,同一地块当年深松、深翻不得重复作业。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补助资金兑付环节的风险防控,严格作业补助实施过程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项目核实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对给自有耕地(流转耕地)实施的、作业量大的、有举报线索的或有疑问的要加大核验力度。要坚决防止发生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要据实收回补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要切实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四)加强信息公开。要将深松(深翻)作业补助工作实施方案、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操作流程、补助标准以及实施对象确认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要将拟补助的实施对象名单、补助面积、补助资金等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结合项目实施程序、环节和内容要求,要充分利用村级公示栏等多种有效方式,切实做好面向基层群众的信息公开和公示工作,做到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五)加强宣传引导。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结合实际,积极发挥镇政府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密切配合,合力做好深松(深翻)作业补助工作。要积极宣传实施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的重要意义和增产增收效果,提高农民应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
附件:1.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计划申报表
2.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核查验收情况表
海城市农业农村局 海城市财政局
2019年6月30日
附件1
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计划申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 项目实施地块名称 | 户名 | 计划作业面积(亩) | 村委会台账面积 | 委托合同户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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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负责人: 填表人:
附件2
2019年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核查验收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实施地块名称 | 合同面积(亩) | 验收合格面积(亩) | 村 委 会 负责人签字 | 实施对象 负责人签字 | 验收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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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实施对象:(公章) 实施对象地址: 县(市、区) 乡(镇) 村 实施对象联系电话: 核查验收日期: 实施对象账号:
农机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助项目合同
甲 方: 镇政府
乙 方: 镇 村 农机户
1、乙方自愿将自有耕地(流转耕地) 亩,代耕耕地 亩,进行深松整地作业,享受政府作业补贴。
2、乙方确保作业质量符合规定标准:深松(深翻)作业深度在25cm以上,深松间隔不大于60厘米,深度间距均匀,深松后做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
3、于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前完成深松作业。
4、乙方必须安装农机深松远程监控设备,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对设备进行移动更换。
5、甲方负责计划申报、质量监督和工作指导。协助市农业部门依靠安装的监控设备,对深松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面积上报市农业部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9年 月 日 2019年 月 日
合同序号:
农机深松(深翻)作业委托合同
甲方为 村 组农户:
乙方为 村 组农机户:
1、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耕地 亩,流转耕地 亩,委托乙方进行深松(深翻)作业。
2、深松(深翻)作业深度在25cm以上,深松间隔不大于60厘米,深度间距均匀,深浅一致。
3、乙方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深松(深翻)作业。
4、每亩作业费差额 元,国家的作业补贴由乙方享受。
附件:流转土地、承包土地合同及明细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9年 月 日
农机深松(深翻)作业农户验收凭证
受本人委托,农机户 为我自己承包、流转地 亩进行了深松(深翻)作业。
验收人(本人)签字盖章:
2019年 月 日
2019年深松(深翻)作业委托合同明细表
作业农机户:
合同序号 | 户名 | 地块名称 | 面积 | 备注 |
合 计 |